Hermès 自 MetaBirkin NFTs 官司中勝訴,美國聯邦法院裁定 NFT 非藝術品!
美國時間週三,曼哈頓聯邦陪審團共九人裁定Hermès在與MetaBirkin NFT創作者Sonny Estival(又名 Mason Rothschild)的商標訴訟中勝訴。此判決結果或將成為法律未來將如何看待 NFT 的重要先例。
在紐約一家美國聯邦法院舉行的審判中,法院最終裁定 Rothschild 對商標侵權、品牌稀釋和域名搶註負有責任。在損害賠償方面,Rothschild 必須支付共計 13.3 萬美元的賠償金,其中包含他從 NFT 銷售中獲得的 11 萬美元的估計利潤以及網站域名搶註所獲得的 2.3 萬美元。(備註:域名搶註 Cybersquatting 指有人購買一個與知名品牌或公司名稱極為相似的網址,試圖混淆消費者賺取意外流量並從中牟利。)
據《WWD》資訊,Hermès最早於 2021 年 11 月起訴了 28 歲的藝術家 Sonny Estival,因為他創作並銷售了 100 個名為 Metabirkin,以彩色人造毛皮鉑金包為靈感的NFT。他向《BoF》宣稱此 NFT 計畫為「對自己偶像提出的藝術致敬」。
Hermès 代理律師團隊 Baker & Hostetler LLP 認為,Metabirkin 混淆消費者,稀釋了品牌價值,並影響了品牌正在進行的 NFT 相關計劃。在整個庭審過程中,一旁桌子同樣擺著幾個不同顏色的柏金包,以提醒陪審院真品的模樣。在結案陳詞中,Hermès 的法律團隊同時展示了一系列對比真實柏金包和 Metabirkin 的圖片。
另一方面,Rothschild法律團隊 Harris St. Laurent & Wechsler LLP 堅持認為,Metabirkin 是對時尚界無皮草倡議的支持,是複製精品包情感價值的一種實驗,也是受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護的藝術自由。
最終,陪審團站在 Hermès 一方,判決結果亦證實 MetaBirkins 不被歸類在藝術中,自然也沒有受到憲法保護的權利。同時也驗證了實體商品的商標可適用於數位產品和 N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