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罵了,其實維基百科並沒有覺得 NFT is not art
很多面向上,NFTs 為藝術家提供了一個非傳統銷售管道的機會,讓更多藝術家以獨立的方式出售他們的作品,但在編列「仍在世藝術家所賣出最高價的作品」時,是否要將 NFT 加入進去?維基百科的編輯(暫且)投了否定票 。
故事是這樣子的,首先開砲的是區塊鏈媒體 Cointelegraph,維基的編輯們在 2021 年年底就在討論 Beeple 溫克曼在佳士得賣出的《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賣價 $6,900 萬美元)以及 Pak 的《The Merge》(賣價 $9,180 萬美元)是否該歸列其中。
官方的解決方法很簡單,交給投票,這不單單只是按下按鈕,而是他們有在認真佐證討論,12 位編輯有 10 位投了否定票,這結論便被網友直譯成「NFT is not art.」報導(1/13)一出,藏家和藝術家大佬們的推特就爆炸了。
怎麼可以說 NFT 不是藝術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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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ge is no longer an artwork.
Says Wikipedia.— Pak (@muratpak) January 17, 2022
此舉無疑是惹怒了所有加密貨幣社群的人,許多數位收藏家和創作者覺得維基百科太過短視狹隘,畢竟 NFT 並不單純是藝術品,更像另一種媒材,若要對其約束都有可能造成問題,進而影響數位創作者。
NFT Song = Song
NFT Art = Art
NFT X = X— NFTMoney (@TheNFTMoney) January 12, 2022
聲浪最大之一屬 NFT 平台 Nifty Gateway 共同創辦人 Duncan Cock Foster,他在推特表示:「維基百科往往是領頭羊,若 NFT 在此頁面被歸類為非藝術,那在其他的國家的版面也會變如此。」隨後更呼籲希望 NFT 同仁們團結起來讓維基百科編輯知道 NFT 是藝術,「數位藝術家終其一生都在為合法性奮鬥,我們不能讓維基百科的編緝退縮!」
🚨 Art Emergency!! 🚨
There is a debate happening rn on @Wikipedia that has the potential to * officially categorize NFTs as ‘not art’ on all of Wikipedia. *
Wikipedia is a global source of truth. Having NFTs categorized as ‘not art’ would be a disaster!
🧵:
— Duncan Cock Foster (@DCCockFoster) January 12, 2022
為什麼大家這麼怒?
因為那拒絕承認否定掉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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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此舉是對已在 NFT 空間上找到自由和熱情藝術家的一種歧視,」古巴數位藝術家 Marlon Portales 在接受《富比世》訪問時表示,「任何權威機構來表示都不該去說什麼是藝術,什麼不是,藝術是一種交流、對話、解放和表達的形式,是一種特定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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矽谷銀行的藝術家兼總監 Alex Marshall 認為,「許多大型的藝術拍賣會上都有數位藝術的專家,這應該就是 NFT 是藝術最基本的證明。」
「不能僅因為 NFT 也可以作為金融認證工具就覺得他們不是藝術,在某些方面,它比傳統藝術更好,因為所有權是透明的,且藝術家能獲得應有的報酬。」— Alex Marshall
hey @Wikipedia check out the absolutely stunning @meta_angels
…now try telling us all again that this isn’t art 🧐 https://t.co/2hO5MP9q4F
— grlalx.eth (@grlalx) January 16, 2022
另位 NFT 藝術家 Breanna Faye 認為,「NFT 只是數位藝術家的畫布。是的,媒介變了,但產品和定義沒有。 NFT 是畫布,區塊鏈是媒介,畫布上的內容決定了它是否是藝術。僅因為他們的媒介不同而將一些世界上最著名的藝術家排除在名單之外是一種恥辱。」
新墨西哥大學教授「藝術生成」的 Michael Gold 認為:「由於整個網際網路傾向於將 Wikipedia 視為真相的來源,如果少數 Wikipedia 編輯決定什麼是藝術,該決定將產生連鎖反應,進而限制未來自學成才的藝術家和可能會剝奪他們藝術的世界。」
可其實維基百科的編輯也蠻可憐的,
因為他們並沒有覺得 NFT 不是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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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讀者你有時間,可以進入到相關頁面下滑看一下編輯的辯論內容。其實大概只有 1、2 位編輯有透露出「 NFT is not art」,但大部分的編輯(像是代號 Jonas1015119)覺得:「維基百科其實無法決定什麼是藝術,什麼不是,這也是為什麼替 NFT 另闢一塊區域會簡單得多。」有另位編輯(代號 PraiseVivec)附議道:「我也覺得維基成為藝術仲裁者是很危險的 ,我確信在接下來的幾個月甚至一年中,會有大量討論 NFT 的文章出現,這樣就可以進行更多的文獻參考,這不會是我們最後一次進行這樣的討論。」
雖然大家表示 OPPOSITE,但那也只是他們在等更多文獻,而不想妄下結論,其理出的結論是:
1. 確實,他們認同 Beeple 和 Pak 是藝術家。
2. 但是,作品能否列入「仍在世藝術家所創作賣價最昂貴藝品」行列?難就難在 NFT 的銷售方式以及《Merge》那來自於「非單一買家」所形成的價值,與傳統藝術銷售方式不太一樣(Beeple 倒是符合一買一賣),所以問題不是在於「NFT 是否為藝術?」無法進榜,而是 NFT 作品的買賣,與列表中的藝術品銷售方式是否一樣,致使他們覺得,如果能為 NFT 另設一個專區,那就真的萬事太平了。(當然還是有編輯在鬼打牆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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