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抄襲成今日原創,Virgil Abloh 談著作權:我不在乎別人怎麼想
國際藝術刊物《FlashArt Magazine》向來專注於探討今日當代藝術的定義與定位,觀者該如何思考今日的藝術創作,近期雜誌以〈著作權已死〉、〈後著作權時代〉為題,邀請藝術家 Maurizio Cattelan(專訪中簡稱 M)採訪一系列與主題有關聯的人物,令人意外的是,Virgil Abloh (專訪中簡稱 V)竟也是受訪對象之一。
去年在邁阿密海灘巴塞爾藝術展上,Maurizio Cattelan 的作品引發全球熱議,他將一根貼在牆上的香蕉定義為藝術創作並以高價售出,進而引起大眾思考,當代藝術是否有界線存在?而過去 Virgil 的作品經常引起時尚業界人士關注,部分原因在於,他經常於作品中挪用過往其他設計師曾運用的概念,並以自己的想法加以包裝(講好聽點是致敬,粗魯點就是抄襲)。
這回 Maurizio 作為訪問者,與 Virgil 討論主題涵蓋藝術創作、流行文化到聯名,也能在此看見 Virgil 對於所謂「著作權」的真實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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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關於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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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你為觀眾創造了一種渴望,然而你是怎麼創作的?
是什麼能驅動這股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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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一般來說,我設計的準則就是作品需要與人們有關聯性(relevant);不僅是當下,對未來也是,這也是我今天評估想法好壞的依據。最重要的是,作為藝術家,作品需要呈現我如何合理化這個世界。」
「淺顯易懂佔了我作品中很重要的部分,表達以及感受是我創作的準則,而這也在我自己跟作品間產生了連結。」
「如果作品不夠吸引人,我會質疑它存在的意義,取決於這項作品的規模,如果它比較私人的話,它遵循的規則就不會太廣泛;如果它的受眾本來就是大眾的話,我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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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在一個改變如此快速的時代,
你是否經常感受到一種需要不斷製造新事物的迫切感,
你認為這是必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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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有必要,不管喜歡不喜歡,但創造任何與當下無關聯性的事物只是死路一條。」
V:「透過今天訊息不斷加速的傳播速度,世界持續照著固定的時程運行,它也只會變得越來越快,不管你要不要加入,它就是會這樣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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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你是一名建築師、工程師、DJ,跟藝術家(相當多才多藝),
在創作時,你都會結合這些領域的概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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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我的藝術創作是所有創意準則的交會點,取決於想法是什麼,我的確是會使用特定的媒介,但藝術創作代表的不僅是這些藝術準則。」
「我的生活經驗也會激發這些創作,一段對話或是一頓在路邊的中餐都能夠成為對時尚或是藝術具有影響力的靈感,甚至比我在二十年前取得的學歷意義還要多。」
「有時,我的確會感激有那些頭銜,它們像是我贏得的勳章,有了它們,也會激勵我能夠用同等程度的努力去完成每件事。」
「我想我應該從未跟你說我是怎麼走上這條路的。出乎意料的是,當我還在建築學校時,聽見有人說一名建築師應該要什麼都懂,而那句話正是我需要的。從那時開始,我便知道我不需要拋棄我對 Wu Tang Clan、Green Day、Alien Workshop 以及 Mies van der Rohe 的熱愛,但我需要讓它們交織在一起。」
Ps. Virgil 創作的基本公式:
- 令人渴望(也是作品存在的理由)
- 挑戰傳統,從新一代的觀點去解讀既有的事實
- 日常物品均能夠成為藝術創作,不管它的脈絡為何
融入一點極簡主義的概念,把上述提到的部分精簡至清楚扼要的最終產品,向觀眾傳達創作過程,不管他們是藝術界的新人或是經驗豐富的藝術菁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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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關於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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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你如何保有避免侵犯他人版權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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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在我的創作中,我的主要目標是重新定義那些我們認為是通俗的事物,在原始的設計作品上重新加上我的想法,在人類歷史上來說可能算是一種很骯髒的念頭。」
「舉例來說,街上隨處可見的對角線可以成為一個品牌,這也是我替 IKEA 發想設計、製造椅子的方式。重新設計通用概念的品牌對我來說非常有趣,這也是大眾今日一直在談的方法論。」
「我的設計自由則是出自內心。我的背景來自一個特定的時代及地點,我和那個時代裡的當代藝術、嘻哈次文化、滑板以及塗鴉有所連結。對於受過正統藝術訓練的人來說,這些被嵌入我腦中的次文化就是所謂的創作基礎,但對那些非正統的人來說就是刻意破壞。」
「舉例來說,像是安迪沃荷的作品引用了康寶濃湯的罐子、杜象的小便斗,Dilla 的音樂取樣自一張有年代的靈魂樂黑膠,Supreme 的 Box Logo 取自 Barbara Kruger 的作品,透過這些方式,新形式的藝術因而誕生。」
「比起了解其他人的想法,我今天比較是以這種方式在創作,當這種作品引起很大的迴響,它便會激怒很多人,但我們也該知道今天人們只在乎作品的年代,而不是如何解讀它。」
M:當使用其他來源的圖像時有出現任何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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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我想大家都有,但因為我不是出自藝術、時尚等領域的典型藝術家,但我的作品的確會引發一些聲音,但我把那些聲音當成是背景播放的爵士樂。根據作品引發的反應跟評價,像是作品是好或壞,或者算不算是設計、藝術……等等,這些都能夠幫助我促生一些新的想法。」
M:你今天怎麼保護作品的著作權的,
有合法且道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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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保護著作權是律師的工作,我個人不太擔心。我比較在意如何去產生能激發新點子的想法,比起保存舊點子,成為新點子的催化劑更令人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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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關於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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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打從一開始,你便開始尋求聯名合作,
從村上隆到 Jenny Holzer,對你來說,聯名為何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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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對我來說,創意只能出現在一定的環境裡根本是無稽之談,當然那的確有可能發生,但更吸引我的是透過對話創作。」
「聯名(collaboration)與對話(conversation)是可以互換的,我有一套獨特的理論基礎能夠讓我的設計更加個人化,然而,為了實踐這個理論,和品牌或藝術家合作也是同等方式。」
「我相信改變以及打破傳統規範,我用自己的方式去展現藝術間的對話能夠被推翻:藝術或非藝術、高階或低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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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對許多人來說,
流行文化若與藝術聯名,重要性就變高了,
你同意這種說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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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話一直都比劃清界線來得有力量。」
V:「在這個全新的時代,我通常會質疑所謂時效性是否存在,或是看那些高級藝術仍與大眾文化有所劃分的時候,我看見這種做法的唯一價值是提供經濟效益,但這種效益也漸漸消失中。」
「網路已經將大眾現實所需要的資訊均等化,如果你問我的話,這個時代就像藝術家的荒野西部,他們能自由開拓,找到全新的創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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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關於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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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我最近開始在思考圖像的使用方式,一個從其他來源取得的影像,
取決於你想傳遞的訊息,用途跟意義可能截然不同。
對 IG 來說,修圖已變得流行,即使在藝術界中也是。
你覺得為了不同管道而轉譯的工作能夠生存下來嗎,亦或是它真的重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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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在我成長的過程中,一直認為圖像就是眼見為憑;但現在,我認為圖像比較像是記憶,它們是流動的,圖像般的脈絡可以輕易地改變它們想傳遞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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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蒙娜麗莎作為圖像,我可以使用它背後代表的多種含義,以不同的敘事方式去解釋什麼是高端、低端,真實與虛假等等,所謂的事實是隨著觀點不同而變化。」
「在現在的時代,IG 是全球分享的一個主要渠道,媒介本身所牽扯的道德複雜性並不是它的錯,反之,我認為像 IG 這樣的傳播媒介,反而會突出人類內在的某些嚇人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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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關於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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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藝術拯救了我,時尚對你來說也一樣嗎?
或是你比較把自己看作是一名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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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時尚比較像是我想法的載具,像是一台沒有警察會管的地鐵車廂,讓我能夠恣意塗鴉。」
「每種形式的藝術都有價值,我無法想像沒能在那些我有興趣的領域中成功,並為未來的想法提供一個穩固的創作基礎。我們就只活這麼一次。」
M:現在有任何事會讓你感到沒有安全感嗎?
我了解人生或許是其中一項,而藝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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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完全沒錯,在年輕時揭穿一些人造的神話可能是最難的,當有人解開了搭建在我們內心以及能力周圍的牢籠時,會發現創意自由是真實存在的,而到了那個時候,世界會變得異常清晰。」
M:假使有天你醒來,
發現你的作品變得毫無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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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那時我就能去追尋我一生的夢想:當一名園藝師。」
M:你有任何訓練創意思考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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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超譯一切生活中的平庸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