熄燈倒數四個禮拜,Colette 主理人終於坦白自己是如何成為聯名之王
「當(Complex 編輯)Jeff Staple 邀請我在潮流展 ComplexCon 成為他「The Art of Collab」小組的一員時,我可以說是非常的緊張,因為我其實不敢在大眾面前發言,但我非常期待能有機會向大家說我的人生故事,我非常喜歡聯名合作,這也讓我能夠回顧過往,看看 Colette 的曾經,這點是我從未做過的。
不幸的是說,我們在介紹過後其實並沒有太多的時間能夠討論這個主題,所以我決定在飛回法國的途中記錄下這些。
自 Colette 於 1997 年開店以來,我們的目標就是引進巴黎沒有且我們喜歡的產品,從時尚到街頭、美妝、設計、音樂、科技甚至是水,我們有著很多獨家的品牌,並與其他大眾品牌或是不一樣的風格混搭。我們因為在日本看到 Fury 球鞋所以與 Reebok 聯繫,也引進了經典 adidas 和 Nike 的球鞋,回想當初,當廠商正主推新科技的球鞋時,他們也不懂為何我們會對原始的 New Balance 或是 adidas Stan Smith 有興趣;有時我會問設計師或品牌是否能夠變化其他顏色或是一點設計,因為我覺得這樣做可能會更好看,但我們不會去打廣告說這是 Colette 獨家,因為就也沒什麼,這樣就夠了。
漸漸的品牌開始提議和 Colette 聯名,我會告訴他們說『好,但我不是品牌,我也不是設計師,我必須請別人來幫我們做這個。』我對只是在別人商品上放 Colette Logo 沒什麼興趣,因為很無聊,這也是為什麼我請來法國藝術家 Claude Closky 來替我們設計與 adidas 的聯名(2005 年),他用隨性的圖案來取代品牌的三條線,爾後我們也與 Caperino & Peperone、Darcel、Kevin Lyons、Soledad 和 Jean Jullien …等藝術家合作,他們為 Colette 拋頭露面,替 Colette 發聲,進而成為 Colette 的身份象徵。
當我們在 2004 年與 Comme des Garçons 快閃店(Colette Meets x Comme des Garçons)還有 2008 年與 Gap 快閃店合作時,這兩項企劃無疑是推廣聯名的完美表率,前者發生在日本,我請 Raf Simons 和 Undercover 各別為 Vans 和 Hervé Chapelier 設計合作,其效果都彷彿「此物只應天上有」;而與 Gap 於紐約的合作企劃中,我們有一系列的 T 恤,其設計是由數個巴黎藝術家和紐約藝術家集思廣益拼貼而成,當中也有 Repetto 的芭蕾舞鞋、Longchamp 的包包、Kangol 的帽子,上述這些都以 Gap 經典的灰色所做。
我們最近的合作是 Balenciaga、Sacai、和 Thom Browne(在更新是 Saint Laurent),我們將整層樓讓給了他們,也製作了不少限量聯名商品。對設計師來說,能不按牌理出牌成了相當重要的一點,我當時覺得若是 Thom Browne 有香水的話那該有多好,然而我很訝異 Thom Browne 本人對 Givaudan(Dior、Prada 香水的供應商)的提案很快的欣然接受,致使這香水計劃不到三個月就有了結果。
我認為聯名的成功和「驚奇」的效果有關,在 2014 年時,因為 Hello Kitty 的 40 週年和 Playboy 60 週年他們來找 Colette,我瞬間有了將雙方結合的想法,我所想的是有著領結的兔子和帶著兔耳的貓,其它也沒多想什麼,很幸運的地方是,和我聯繫的是能理解這計劃的特別之處且願意讓它成真的人;另一項出乎意料的聯名是與 Hermès 的方巾之家創造出 Colette 版本的絲巾,那時,Hermès 從未有過對外合作的舉動,而雙方的結果至今依舊是我最喜歡的一個。
Hello Kitty、米奇和史努比,這些卡通人物就是「凡事皆有可能」最好的例子,你曾看過 Hello Kitty x Kiss 嗎?Hello Kitty x 芝麻街呢?他們其實不在乎挑戰極限或是太過極端,因為聯名本就無法照本宣科,每項計劃都必須要不同,你必須敞開心胸自由發揮,這取決於對自身品牌的敬意以及突破創意靈活度的拿捏,當中沒有妥協,若是藤原浩想要決定行 Colette 的 Logo 來設計一系列 T 恤,就算我們的名稱全部用大寫我也不會有一絲抱怨,他為 Sacai 設計的「Approved Bootleg(暫譯:眾所公認的盜版)」,這些都是有其意涵在的。
我一直覺得請來不同的能人巧匠(player)來聯名是很有趣的,在 2005 年,Sony 請我為他們的 PSP 構思一下,我則請時尚品牌為它特別開發,名單包括: Chanel、Fendi、Goyard、Burberry 和 Miu Miu;於 2007 年,我們十週年紀念上請到十個藝術家(從 Futura 到 KAWS)在 Be@rbrick 上簽名;2011 年,為了推出法國球隊 Paris Saint-Germain 的條紋球衣,我們請各大品牌推出條紋版本的經典商品:Montblanc 的筆、Comme des Garçons 的香水、Hermès 的絲巾..等;爾後,當注意到菲董 Pharrell Williams 和 Moynat、G-star 和 Timberland 有聯名時,我就對他說:『我們來做個菲董週吧!』還有了以他最喜歡口味而做的特殊馬卡龍。
這些看似美好,但你也不能為了聯名而聯名,聯名絕不是為了炒新聞或是賺錢,每個合作都必須帶來不一樣的東西,可能是某種工藝或是很棒的想法結合,其結果絕對是你無法憑藉一人之力完成,它必須運用到雙方的能力。
若你只靠聯名求生絕對會存在著很大的風險,這幾乎是不太可能的,你必須有辦法靠你自己活下來,你必須在聯名之前或是之中建立起自己品牌的獨特性。對此我只能想到幾個例外,像是某位法國經典的時尚設計師,他持續的推出奇妙的聯名系列,可相對的自己的服裝系列也相形失色。在多數的情況下,若是品牌只對聯名有興趣而不專注在自己本來的系列上,這會是個很大的問題。
能在 ComplexCon 遇到這些年輕小孩非常的開心,他們有些人穿著 Yeezy 和 Supreme,我不是在說 15 歲的青少年喔,是貨真價實 7、8 歲的小孩。對他們來說,我們所謂的街頭就是時尚,Streetwear 就是單純的 Wear,他們也想要要像 Virgil Abloh 一樣成為時尚設計師,他們不會將 Supreme 和 Louis Vuitton 有所區分,這現象在十年前是看不到的,我猜大部分是因為這兩個品牌透過聯名已將界限打破。
當然,其原因也是近期像是 Nike 持續與 Riccardo Tisci(他在月前報導表示明年一定會復出,因母親年事已高必須盡孝道)、Sacai 和 Undercover 合作,而 NMD adidas 也與 Chanel 首度發表合作,潮流和高端時尚都在邁出新的一步,無論高端品牌開始推出屬於自己的球鞋或是運動品牌與時尚品牌合作,兩者都將慢慢合併,就我看來,時尚品牌的獲益將會大於街頭潮牌,這是他們新的存活方式。
在 Colette,我們常常擔任媒人的角色,我們將 Jeremy Scott 介紹給了芭比娃娃、KAWS 介紹給了 Comme des Garçons 和 Marc Jacobs、《AnOther》雜誌介紹給 Le Labo 香水…等等,也唯有我們與品牌合作時,我才會堅持尊重他們的明確要求,雖說我很樂意在聯名商品上加兩個藍點就成了聯名限量的商品,但我還是必須重申一次,這不是我們開店的初衷,可如今 Colette 的特質已被建起,能讓別人加上兩個藍點也開始變意義非凡。
ComplexCon 有著相當強大的力量,但在當中我只看到了 T 恤、球鞋、帽子和別針,我認為我們可以做得更多,我希望大家能夠開闊眼界和心胸,這種合作關係可以有著更多不同的發展,我們四周環繞著許多有才之士,我非常驕傲 Colette 進階發展出像是車子(Smart、Aston Martin)、飲品(可口可樂、Evian)、Flavor Paper 推出 Andy Warhol 的壁紙和 IKEA 的購物袋…等等,聯名是可以無所不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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