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帽長袖Hoodie你我都有,但談起歷史卻有著難以抹滅的負面歧視標簽
今年九月時,《修女也瘋狂》演員琥碧戈柏(Whoopi Goldberg)身著Vetements紅色連帽毛衣主持脫口秀節目,那件16秋冬款式的Hoodie上寫著“MAY THE BRIDGES I BURN LIGHT THE WAY”,可能是某種諺語,也可能是參考了《飛越比佛利》的影集台詞,但重點在於為什麼《i-D》雜誌要提她,而不是席琳迪翁(Céline Dion)穿Vetements《鐵達尼號》呢?可能和她的膚色和挑選的款式有關。
故事要先從連帽毛衣Hoodie的歷史開始說起,時間差不多在1930s左右,Champion為了讓紐約的倉庫工人抵禦強冷風發明了連帽毛衣,除了工人以外,運動員也很快的就接受了它們,所以基本上任何在北半球過冬的人當時都至少擁有一件連帽毛衣。
電影《Rocky》 via RushOrderTees.com
而在1976年,知名硬漢演員席維斯史特龍(Sylvester Stallone)根據他現實生活自編自演劇本《洛基》造成舉世轟動,紅了他自己也紅了連帽長袖,電影將其柏拉圖式的理想傳達給世界,這是一件簡單、實用還有相呼應的經典麻灰色的單品。同時間,在紐約市,連帽長袖也讓“街頭塗鴉藝術家”愛不釋手,原因可想而知,為的就是能遮掩他們在街頭的藝術犯罪行為,這些70年代的重要文化工作者賦予了連帽長袖新的「保護」功能。
根據嘻哈歷史學家Halifu Osumare告訴《i-D》雜誌,「以往連帽長袖只是早期街頭Grunge風格的一部份,但當看到街頭文化能夠加入高級時裝並與其相提並論時,倒也是挺賞心悅目的。」她指出,經過70年代後,連帽長袖從流離失所的狀態,變成明星和流行地位象徵的裝飾,甚至英國V&A博物館在2006年收下了知名歌手吹牛老爹一件以珠寶裝飾的連帽長袖做為永久館藏。
到了1990年代,像是Ralph Lauren和Tommy Hilfiger受到嘻哈文化的啟發,開始設計極具掏金潛力的連帽長袖,藉由Polo和Tommy Sport運動支線,建起了連帽長袖與運動和時尚品牌的橋樑,此舉將連帽長袖從原本與地下文化和犯罪相關的標簽,昇華至吸引人的都會酷炫風格。當然要說到經典的Hoodie還是必須得提及一下Raf Simons。
via VIBZN
當連帽長袖成為再平常不過的服飾時,卻也引發了一場美國黑人與白人之間的種族歧視。悲劇發生在2012年,17歲的非裔高中學生Trayvon Martin在佛羅里達封閉的社區內遭到槍殺,當時的他身穿連帽長袖。其槍手,西班牙裔白人男子George Zimmerman在報案時告訴911接線生,有個年輕男子穿著「一件黑色還灰色的連帽長袖 」看起來「很可疑」,身為該社區守望相助隊員不顧接線生勸阻,選擇尾隨在後,最後兩人發生衝突,George Zimmerman用他的合法配槍射死了Martin。
幾天之後,FOX新聞台名人Geraldo Rivera和Bill O’Reilly雙雙指責Martin的死是因為他身穿連帽長袖的緣故,「他當時穿著連帽長袖 ,看起來就像混幫派的樣子」,此話一出更是火上加油,挑起了種族間的對立。
在2012年3月中旬,連帽長袖已成為美國歧視和抗爭到底的象徵,數千人聚集在紐約發起Million Hoodie March遊行,知名NBA球星LeBron James甚至在Instagram分享了邁阿密熱火隊穿上連帽長袖運動外套的照片,文中寫著#WeAreTrayvonMartin #Hoodies #Stereotyped #WeWantJustice。
via thedailybeast
而讓連帽長袖在當代文化服裝歷史中記上一筆的,除了Trayvon Martin的悲劇外,還有臉書創辦人Mark Zuckerberg,諷刺的是,前者是對非裔年輕人的妖魔化事件,後者則是在臉書年度股東大會上的常服,在白人身上就成了書呆子、normcore風格和超級富翁的偶像的表徵。直到去年,希拉蕊克林頓在競選演講上不止一次重提了Trayvon Martin事件說到:「對於善意開明的白人來說,年輕黑人穿上連帽長袖仍會讓人恐懼。」讓不少美國人納悶,竟是因他人的膚色和衣著讓人產生恐懼?
David Hammons〈In the Hood〉1993, via i-D
這樣對連帽長袖的「暗喻」在著名的美國黑人藝術家David Hammons 1993年的作品〈In the Hood〉就曾有過。在經過諸多紛擾,或許對我們來說是稀鬆平常的日常服飾,但對其他人來說,這是種不服輸的象徵,人們依舊會穿,不只是為那莫名其妙的負面標簽,也是因為他的經典和難以抗拒的酷。